补充协议:

购物项目补充协议

【万宁首创奥特莱斯】

全程不指定购物和随意增加自费项目,如需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须双方协商一致,同时在当地补签自愿去购物店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相关合同,购物随客意,敬请理性消费,并索要小票。







自费项目补充协议

旅游者如需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,需和地接社协商一致并在海南当地补签相关自愿合同或证明,敬请广大游客理性消费(自费项目参考表:槟榔谷景区大舞台表演:175元/人、海鲜大餐238元/人 吃海鲜时不宜畅饮啤酒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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